张志超获332万国赔

生活常识 2025-05-12 15:10www.188915.com生活常识

重磅!张志超终于获赔332万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10月19日上午,张志超通过抖音视频分享了他终于获得了国家的332万赔偿。他将在次日前往临沂中院领取这笔款项。

在视频中,张志超详细地介绍了整个事情的经过。从6月份提交国家赔偿请求至今,已经过去了四个月。期间经历了一次改期。他们当初请求的是一个公开的正式道歉,以及共计780万元的人身自由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张志超表示,虽然332万的赔偿金额已经确定,但他深知无法用这笔钱来弥补他失去的15年自由,以及所经历的痛苦和屈辱。

他的代理律师李逊向潇湘朝报记者透露,明天上午他将陪同张志超一起前往临沂领取国家赔偿。估计上午到达后,需要等到下午才能正式领取到款项。

回顾这个令人心痛的案件,2005年1月,山东省临沭市第二中学的一名女生突然失踪,一个月后,她的尸体在学校废弃的厕所被发现。当时年仅16岁的张志超被警方列为嫌疑人。

仅仅次年3月,张志超就被以罪判处无期徒刑。在监狱中度过了五年的他,终于开始意识到自己的无辜。他向母亲求助,并聘请律师进行申诉。关于为何一审宣判后没有上诉,张志超表示,当时他年纪小,情绪承受能力差,加上受到刑讯逼供,担心连累家人,所以选择了沉默。但在进入少管所后,他学习了很多法律知识,也看到了很多冤案得以昭雪,于是他决定不能再背着这个不属于他的罪名继续生活下去。

此后,张志超的母亲马玉萍开始了漫长的申诉之路。案件自最高法院于2017年11月16日决定再审后,经历了多次改期。最终在今年1月1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判张志超无罪并当庭释放。

当案件终于得到公正解决后,张志超的行为让人感动。他首先去祭拜父亲和祖父母的坟墓前高声宣读了法庭的无罪判决后一页一页地烧掉了那份判决书这无疑是对过去的一种告别也是对未来的一种希望母亲马玉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她在过去的十几年里深受儿子被囚禁之苦的影响儿子的身心受到了无法想象的重创别人无法理解他内心的创伤有多深。

今年六月一日下午张志超的代理律师向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国家赔偿请求书要求国家赔偿共计七百八十多万元。潇湘朝报记者肖净报道让我们共同关注这一事件希望正义终将到来为受害者带来公正的赔偿与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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