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

生活常识 2025-04-26 17:40www.188915.com生活常识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指引前行,深化会计准则实施细节

财政部于2007年11月16日发布了一项重要文件,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财会〔2007〕14号),该文件是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作出的详尽解释,为企业在实施会计准则时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一、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如何过渡?

对于首次执行日的企业,需要对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项目的账面余额进行全面复核。在编制年报时,需详细披露调节过程和修正原因。对于B股/H股上市公司,如果能够追溯调整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应以调整后的结果作为首次执行日的余额。

二、境外子公司的特殊交易如何处理?

当中国境内企业的境外子公司发生境内不存在或受法规限制的交易时,若企业会计准则未明确规范,可以在符合基本准则的前提下,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调整,并纳入母公司的合并报表。

三、深化租赁相关费用的会计处理

对于经营租赁的初始直接费用,如手续费、印花税等,一般应计入当期损益。若金额较大,可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期摊销。对于融资租赁的融资费用,承租人应按照《借款费用》准则进行资本化或费用化。对于租赁激励措施,如免租期或承担承租人费用,出租人需要将总租金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而承租人则将减免租金冲减相关成本。

四、建造合同相关费用的会计处理要点

企业为订立建造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如投标费、差旅费等,如果可以明确归属于合同,应计入合同成本;否则,应计入当期损益。

五、其他细节说明

该解释明确了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原则,并强调企业应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计价法来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值得注意的是,禁止使用后进先出法。虽然后续修订的准则(如收入准则)可能对部分条款产生影响,但解释第1号中未明确废止的内容仍然具有效力。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帮助企业在实施会计准则时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各种问题。这一文件的发布对于规范企业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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