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校教授残害女弟子 被判极刑
本题目讲述了一起令人震惊的案件——安徽工程大学的一名教员郭某牛因残害女弟子涵涵被判处极刑。近日,这一案件终于尘埃落定,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并未采纳被告人以苦闷症为由逃避罪责的说法。
新京报报道,安徽工程大学教员郭某牛因残忍杀害女弟子涵涵被控罪,一审被判极刑。据其辩护律师透露,郭某牛曾试图以患有苦闷症来逃避法律责任,然而法官并未采纳这一说法。
这起案件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法院认为,郭某牛持多次捅刺受害人导致其死亡,行为构成蓄意罪,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辩护律师介绍,庭审时,郭某牛曾以患苦闷症为由进行抗辩,但被法官驳回。法官认为,郭某牛在本案中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其是否患有苦闷症与其承担刑事责任能力是两个独立的概念。
郭某牛的辩护律师还提到,被告人提出自己是在一时冲动、无法自控的情况下实施犯罪行为。法院认为,郭某牛事先购买,尾随受害人并持刀连续捅刺,导致受害人死亡。这一抗辩观点与事实明显不符,因此未被采纳。
受害人的母亲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虽然判决结果已经出来,但她仍然感到难以接受。她认为法律是公平的,但失去亲人的痛苦难以平复。值得注意的是,至今郭某牛的家属从未与受害人家庭联系,也没有道歉。
据了解,涵涵是安徽工程大学的一名在读学生,与郭某牛曾经是情侣关系。后因感情不和,两人分手。去年9月19日,郭某牛携带在校园内等待涵涵下课,并尾随她至学校小北门。涵涵试图坐出租车离开以摆脱困扰,但郭某牛持刀连续捅刺她的颈部、胸腹部、背臀部、手脚等部位数十刀。警方到达现场后,将试图自杀的郭某牛控制,但涵涵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案件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过程持续了三个半小时。被告郭某牛在庭审中做出了模糊的抗辩,否认蓄意。他声称用于伤害涵涵的刀具原本是用来自杀的。法院并未采纳这些说法,最终做出了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