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府大人相当于现在什么官?知州相当于现在什
知府大人相当于现在什么官?明朝的知府大人相当于现在的副省级干部,属于正厅级干部。在明朝,一个县的县令,是没有实权的,只是一个挂名的县令。县令的权力非常大,他可以直接调动全县的人力物力,甚至可以决定一个县的命运。所以,明朝的县令,可以说是一个地方的大总管。那么,明朝的县令,究竟竟可以有多大的权力呢?我们不妨来看一下。,我们来看一下明朝的县令的俸禄。
一、刺史和知州有什么区别?
优质答案1
大家好,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下刺史和知州有什么区别?
刺史和知州这两个称谓中,刺史的历史内涵更丰富多样。要弄清什么是“刺史”,就得先分别弄清“刺”与“史”。
第一先介绍一下刺史“刺”的本义是用有尖的东西插入、扎入。《尔雅》“刺,杀也。”《说文》“君杀大夫曰刺。刺,直伤也。”后又引申为“刺探”“刺举”,在此则表示的是检核问事的意思,即监察之职。而“史”则为“御史”之意。所以,“刺史”最初的职责就是监察。
刺史制度最初出现于汉代,是脱胎于秦代的监御史制度。秦始皇在统一六国以后,建立了一套地方监察制度——监御史制度。在地方上,“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监,亦称“监公”,或称监御史、监郡御史、郡监等。监御史的地位可以和郡守、郡尉并称,其主要职责是“掌监郡”,即负责监察郡守等人的行政事务。
汉朝建立后,汉高祖刘邦废除了监御史制度的,使得地方监察制度成为空白,对郡国的过分放纵,不事监察,终使诸侯坐大。惠帝刘盈继位后,又恢复了秦代的监御史制度。,这项制度执行起来,效果并不好,所以文帝刘恒继位后,因为御史多失职,所以命丞相另派人员,临时出刺各地,以督察百官。这时的出“刺”官,不是常设职务,只是临时差事,以补充监御史的不足。
汉武帝刘彻继位后,对朝廷的监察制度进行大力改革——废除诸郡监察御史,并于元封五年(前106年)把全国划分为十三州部,每州为一个监察区,设置刺史一人,负责监察所在州部的郡国。《汉书》卷六《武帝纪》“初置刺史部十三州。”师古曰“《汉仪》云初分十三州,假刺史印绶,有常治所。常以秋分行部,御史为驾四封乘传。到所部,郡国各遣一吏迎之界上,所察六条。”
刺史的职权,有明确的规定,即“奉诏六条察州”,权力是非常大的。具体是哪6条呢?
1条.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
2条.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背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
3条.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任赏,烦扰苛暴,剥戮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妖祥讹言。
4条.二千石选置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
5条.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
6条.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刺史、太守与知州这三个称谓中,刺史的历史内涵更丰富多样。要弄清什么是“刺史”,就得先分别弄清“刺”与“史”。
“刺”的本义是用有尖的东西插入、扎入。《尔雅》“刺,杀也。”《说文》“君杀大夫曰刺。刺,直伤也。”后又引申为“刺探”“刺举”,在此则表示的是检核问事的意思,即监察之职。而“史”则为“御史”之意。所以,“刺史”最初的职责就是监察。
刺史制度最初出现于汉代,是脱胎于秦代的监御史制度。秦始皇在统一六国以后,建立了一套地方监察制度——监御史制度。在地方上,“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监,亦称“监公”,或称监御史、监郡御史、郡监等。监御史的地位可以和郡守、郡尉并称,其主要职责是“掌监郡”,即负责监察郡守等人的行政事务。
汉朝建立后,汉高祖刘邦废除了监御史制度的,使得地方监察制度成为空白,对郡国的过分放纵,不事监察,终使诸侯坐大。惠帝刘盈继位后,又恢复了秦代的监御史制度。,这项制度执行起来,效果并不好,所以文帝刘恒继位后,因为御史多失职,所以命丞相另派人员,临时出刺各地,以督察百官。这时的出“刺”官,不是常设职务,只是临时差事,以补充监御史的不足。
汉武帝刘彻继位后,对朝廷的监察制度进行大力改革——废除诸郡监察御史,并于元封五年(前106年)把全国划分为十三州部,每州为一个监察区,设置刺史一人,负责监察所在州部的郡国。《汉书》卷六《武帝纪》“初置刺史部十三州。”师古曰“《汉仪》云初分十三州,假刺史印绶,有常治所。常以秋分行部,御史为驾四封乘传。到所部,郡国各遣一吏迎之界上,所察6条。
刺史的职权,有明确的规定,即“奉诏六条察州”,权力是非常大的。具体是哪六条呢?
1条.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
2条.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背公向,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
3条.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任赏,烦扰苛暴,剥戮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妖祥讹言。
4条.二千石选置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
5条,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
6条,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政令”
刺史的职权如此之大,,刺史的品秩却又很低,秩只六百石,而其所察之对象则为二千石之太守,这岂不是杀牛用鸡刀吗?汉武帝之所以这样设计他的“刺史制度”,其实是另有所图的,他是想促使他们为了追求更高的待遇而加紧监察,取得业绩,比用更高的官员去监察地方大员更能起到好的效果。刺史制度是对以前监察制度的发展,是一种比较完善的地方监察制度。赂,割损政令”
刺史的职权如此之大,,刺史的品秩却又很低,秩只六百石,而其所察之对象则为二千石之太守,这岂不是杀牛用鸡刀吗?汉武帝之所以这样设计他的“刺史制度”,其实是另有所图的,他是想促使他们为了追求更高的待遇而加紧监察,取得业绩,比用更高的官员去监察地方大员更能起到好的效果。刺史制度是对以前监察制度的发展,是一种比较完善的地方监察制度。
王莽称帝时期,州刺史改称州牧,授予州牧爵位,“封牧为男”。并且,刺史的地位是世袭的,“世其官”。当时反王莽武装斗争在地方上蜂起云涌。为了增强地方实力,以便于镇压武装暴动,王莽不仅给予州牧统军作战的权力,而且给州牧加将军称号。州牧成为地方军事行政长官后,王莽又设置牧副监,主监察,起到刺史的作用。“以刺史位三公,刺举懈怠。更置牧副监……行事如汉刺史。”王莽时代,地方监察职权为牧副监所行使。
光武帝刘秀建立东汉后,依旧制将州牧再改为刺史,并且,变西汉刺史无固定治所为各有驻地;奏事可遣计吏代行,不复自往。东汉刺史权力逐渐扩大,待遇也不断提升。诏书常云“刺史,二千石。”又常有派刺史领兵作战之事,刺史奏闻之事不必经三公委派掾吏按验,郡守、县令对之颇为忌惮,甚至有因畏刺史而解印弃官之事。
灵帝中平五年(188年),宗室刘焉谓四方多事,原因在刺史权轻,遂改部分资深刺史为牧,并自请为益州牧。至此,刺史实际又成为一州军政的长吏、太守的上级,州郡两级制随之形成。比如荆州牧刘表、冀州牧袁绍,已是害割据一方的诸侯了。
到了魏、晋时期,刺史的职权又有所分化,有领兵与单车之别,单车即不领兵之意。领兵刺史四品、五品,多加将军号,任重者称使持节都督(某某等州)诸军事(任一州的刺史,都督数州甚至十数州军事),次为单车刺史“假节都督(某某等州)诸军事”,又次为使持节。西晋统一初,曾停止刺史加将军号。西晋末天下大乱,乃仍旧。南北朝沿袭,惟北魏道武帝时不同,州有三刺史,包括皇室一人。
隋朝统一,隋文帝撤销郡,州长官除雍州牧外,均为刺名。到隋炀帝时又改州为郡,改刺史为太守。又设司隶台,掌巡察,有刺史十四人,为司隶大夫属员,正六品,任巡察各地之职,其地位品秩,均与汉武帝时的部刺史相同,旋罢。唐代改郡为州,改太守为刺史。至玄宗时,复州为郡,复刺史为太守。唐肃宗时再复唐初旧制,又改称刺史。元代以后,刺史一职名废。
第二介绍一下知州
知州是中国古代地方官名。宋代派京官暂行统治一州的称“权知军州事”,简称知州。明清两代为州级行政官吏的正式名称。宋朝各州长官,称“权知某军州事”,简称知州。“权知"意为暂时主管,“军”指该地厢军,“州”指民政。明、清以知州为正式官名,为各州行政长官,直隶州知州地位与知府平行,散州知州地位相当于知县。
知州这一官职的历史较短,始于宋朝。宋以朝臣充任各州长官,称“权知某军州事”,简称知州。“权”表示不是正式职务,只是代理;“知”就是管理的意思;“州”代表民政,“军”代表军政。赵匡胤立宋初年,鉴于唐末五代之患,削州镇之权,“令文臣知州事”,其后,派二品以上的官员充任一州的长官;主要也是为了便于皇帝的直接控制。
元朝沿用宋朝制度,州的长官正式称为知州,路、府、州均置达鲁花赤,专由蒙古人、色目人充,地位在知州上。到了明清两朝,知州演变成了一种固定的官制。明清两代的州有两个级别直隶州和散州。直隶州属省,级别与府相同;散州隶属府,同县级。知州属官有同知、通判,分别掌财政、刑法、治安等。
备注宋太祖为了削弱节度使的权力,鉴于唐末五代之患,削州镇之权,“令文臣知州事”,其后,派二品以上的官员充任一州的长官;主要也是为了便于皇帝的直接控制。
优质答案2
隋初遂存州废郡,以州刺史代郡守之任。刺史的职权范围基本涵盖了地方郡守的吃喝拉撒、一言一行,如有发现情况,可以直接向皇帝检举。知州一词是宋开始,以朝臣充任各州长官,称“权知某军州事”,简称知州。 这里的州,泛指民政。也就是某省或者某市的一把手领导。
也不知回答的如何,希望能有所帮助!
二、道台和知府都是四品官,属于平级,到底谁的实力、权力更大?
优质答案1
简单来说,道台跟知府不平级。
清朝的行政体制是“省、府、县”三级,道台又称道员,是夹在省跟府之间的官员,一般情况下要比知府高半级。
所谓清承明制,清朝的很多制度都跟明朝有关,督抚制度是在明朝基础上改进得来,道台也是如此。
清朝的地方最高长官是总督和巡抚,总督级别高于巡抚,管辖一省或数省,巡抚管辖一省,这两个官职都属于中央派出官员,虽有级别高低,却无直属之责,双方都直接向皇帝负责。密奏制度确立后,总督和巡抚都是有资格给皇帝上密奏的,这是皇帝对外派大臣的制衡之术。
皇帝对督抚的制衡方式还有很多,比如总督驻地省不设巡抚以避免双方内讧和督抚同城、职权交叉就是完全相反的招数,都是视皇帝需要而定的。
督抚下面就是布政使和按察使,他们在明初是一省最高长官,但明朝中后期督抚逐渐由因事而设、事毕则撤的职务成为常态官职,他们就降级为二把手。
布政使又称藩台,按察使又称臬台,他们级别比督抚低,但也是由皇帝任命的,督抚无权撤销。,年终政绩考核的时候,督抚需要对他们出具考语,朝廷会根据督抚的评价来对这些官员进行政绩评分,以决定是升迁、平调(留任)还是处分,所以他们对督抚跟下属也没差了。
布政使和按察使往下,就是道台。
道台的前身是布政使和按察使的副手,布政使手下有左、右参议,按察使手下有副使、佥事,品级各不相同。到乾隆中期,前者定名为守道,后者定名为巡道,统一简称道员,又称道台,定为正四品。
这种设置无疑是将道跟省割裂了,原本道员只是布政使跟按察使手下的属官,负责替省处理省内各府的事务,也就是说,府把文书交到省里,省指派道来处理。现在道被独立设置,则文书先从府送到道,道再送到省,究其原因,还是因为清朝的府太多,全国两百多个,十八省是管不过来的,必须加一级。
但这一级又不是法定的,比如现在我国法定行政等级是省、县、乡三级,但我们都知道还有一个地级市在省和县中间。
以今推古,我们也该知道,道台的级别是比知府高的,在明朝时,知府是正四品,到清中期,知府就降为从四品,以此来符合他们手中的职权。
,这些只是一般品级,道台有高于正四品的,尤其到了晚清时期,这种不合规矩的现象越来越多。另一边,知府也有高于从四品的,那就是北京和沈阳两地的知府,均为正三品。
优质答案2
我来和大家聊巡抚,总督两个封疆大吏的区别和等级划分。其实除了巡抚和总督以外,还有两个官职势均力敌,那就是道台和知府。
在明清时期的官职中,道台和知府都是四品官。那么,两个中级官员中,到底是谁的权利更大,认真的说,这个主要看道台的实际工作,因为知府的工作是固定的,道台的工作则差异巨大,权力也差别很大。
比如省公安厅厅长,水利厅厅长,农业厅厅长,分工不同,管的事也不同,厅长也相当于明清的道台,知府就相当于市委,市委书记,市长,他们都是省厅级干部,但管理的事不同。
在一个省里,巡抚大人高高在上,也就是省长,省委书记,负责全省各方面工作。,还有布政使,按察使、学政等副省级官员。布政使地位仅次于巡抚、属于常务副省级,主要负责经济和民政。按察使负责司法和治安,学政则负责全省的教育工作。这些官属于省高级官员,也就是当今的副省长之官员,在这些高级官员之下,则是道台和知府。
按照朝廷的规定,道台最低是正四品,也有可能是从三品。知府一般是从四品,特别重要的知府,可能是正四品。道台和知府属于中级官员,而且等级差不多。两个官职谁的权力更大呢?、我们看一下知府。知府属于一片地区的最高军政长官,古代一个府比现在的地级市大得多。例如清代的河南省的开封府,管理开封、郑州的全部,以及许昌和周口的大部分地区,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知府堪称土皇帝。
就象我们现在,公安厅厅长,他管的是全省公安部门!管不了别的部门,水利厅厅长,他管的是全省的水利部门,等等,一个市长,市委书记,他管的是全市各个部门,都可以管,公检法三家,农业水利建筑,都是他一人说了算,,知府的权利更要大一些。
,知府不喜欢自己的管辖区里有更高级别的衙门。只是每个省都会设立几个分守道和分巡道,道台并不直接插手地方行政,但主要监督知府等官员的工作,道台的地位略高于知府,实际权力不如知府。知府对道台有些忌惮、但也不惧怕,因为双方基本上属于平级官员,道台只能弹劾自己,而没有权力罢免知府。